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

作者:时间:2015-04-16点击数:

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通过适度扩大孔子学院、孔子课堂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充分发挥孔子学院、孔子课堂的平台作用,促进跨文化交流,努力为当地经济、教育、文化提供服务。积极打造综合文化交流新平台,树立对外汉语教育品牌,扩大我省教育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浙江教育国际化水平。

二、发展目标

根据我省教育对外交流的实际需求和条件,以互利共赢为原则,以提高办学质量为核心,充分结合我省高校特色与优势,有计划、分步骤地发展壮大孔子学院,争取到2020年,全省高校合作共建孔子学院达到25所。拓宽渠道,通过友好省州、友好学校等关系,积极支持我省中小学参与孔子课堂建设,到2020年,全省中小学与国外学校合作设立孔子课堂15所。服务国家对外汉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的总体布局,努力培育对外汉语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重点依托省内优秀师范院校,与外国高校开展合作,培养国内外高素质对外汉语教师,不断扩大志愿者选派规模,争取总数达到每年100人。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到2020年,争取增加汉语国际推广基地4个。

三、主要任务

(一)着力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

高度重视新形势下孔子学院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本着中外双方共建、共有、共管、共享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高校的特色和优势,在现有基础上积极扩大孔子学院办学规模。加强对我省海外孔子学院的指导和管理,积极创新汉语教学,努力融入地方文化,加强对外汉语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吸引更多世界各国学生学习汉语,增进人文交流,使我省海外孔子学院成为增进中外友好交流和平等合作的重要平台。鼓励基础好、特色鲜明的孔子学院开展汉语教学和中国文化研究。

(二)加快对外汉语教师培养培训。

选择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等省内优秀高校,重点培育对外汉语教学师资,积极探索提高和规范汉语教学的渠道,努力培养高素质对外汉语师资力量,争取与国外院校合作,承担海外汉语教师培训和对外汉语志愿者培训等任务。通过省、市共同努力,充分发挥我省衢州市南孔儒家文化特色,争取设立浙江省衢州市孔子学院师资培训基地。

(三)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基地建设。

在现有汉语国际推广基地的基础上,积极培育一批具有示范作用、基础较好、特色鲜明的新基地,开展有针对性的研究工作,通过对口支持外国学校(孔子课堂)开设汉语课、承办外国学生夏令营等活动、接受对外汉语学生实习实践等途径,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为汉语国际推广提供资源、模式和经验。

(四)积极开展各类中外文化交流活动。

积极承办“汉语桥——外国校长访华之旅”、学生夏令营等活动,办好我省每年一次的汉语国际推广大型活动——浙江省高校外国留学生“梦行浙江”系列活动,组织好孔子学院文艺展演活动等,不断创新活动载体,突出中国元素、浙江特色,有效扩大中外人文交流。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浙江省教育厅牵头,争取省级有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专门成立浙江省汉语国际推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和孔子学院(课堂)的建设与管理。

(二)加强统筹协作。鼓励各高校将孔子学院建设纳入学校总体发展规划和重点工作,有条件的高校可以成立学校汉语推广办公室。根据国家汉办及省教育厅孔子学院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校汉语国际推广或孔子学院建设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三)发挥各方作用。充分调动有关部门、地方、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关心支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通过友好省州、友城、校际等交流渠道,结合我省中小学开展的“千校结好”行动计划,有计划地抓好一批重点中小学开办海外孔子课堂和设立中小学汉语推广基地。

(四)落实重点项目。开展浙江高校海外孔子学院“悦读浙江”活动,向我省高校海外孔子学院赠送浙版中英文图书和书柜;筹划出版一批有浙江特色的汉语推广教材,组织力量编写“悦读浙江”地方汉语教材,提供我省海外孔子学院学生学习使用。

(五)加大经费投入。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积极争取省财政支持,增加浙江省汉语国际化推广专项经费,确保重点项目、活动的顺利实施。鼓励高校积极研究政策措施,落实人员和经费,为海外孔子学院和教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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